山西信托:以处置回来的房产进行兑付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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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部分媒体关于山西信托发行的信远3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信远36号”)和信卓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信卓1号”)兑付方式等的质疑,山西信托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其以处置回来的房产进行兑付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提出的两种方案是供受益人选择的,并非强制受益人接受以房产兑付,同时收益根据后期的财产处置情况及时兑付。

  

山西信托于2017年发行的信远36号,在今年8月底出现违约;曾于2016年发行了信卓1号信托产品,也于近期出现了兑付问题。9月底,针对以上两个信托计划,山西信托发布公告称拟于近期以“信函”方式召开受益人大会。

  

根据公告显示,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受益人的权益,经过山西信托公司慎重讨论,提出两种方案供受益人选择,一种是以抵债资产进行一次性分配信托受益权本金,收益视信托资产未来的处置情况进行分配;另一种是以现金受让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分三年让受益人回本,收益视信托资产未来的处置情况进行分配。


  

公告指出,两种方案是供受益人选择的,并非强制受益人接受以房产兑付,抵债房产是信托计划处置期内收回的信托财产,受益人可接受该房产作为信托受益权兑付的方式,若受益人不接受房产兑付,也可选择山西信托以现金受让收益权的方式实现兑付,资产处置顺利或资金充裕,将会提前分配信托财产或受让受益人信托受益权。

  

根据公告显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信托计划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方式可采取现金方式、维持信托终止时财产原状方式或者两者的混合方式。目前信远36号、信卓1号进入处置期,以处置回来的房产进行兑付符合法律规定

  

山西信托半年报显示,其上半年净利润为2562.27万元,同比下降61.9%;营业收入为1.05亿元,同比下降33.7%。2018年,山西信托全年净利润同比下降72.79%。

  

根据信托网今年5月发布的信托公司抗风险能力排名,山西信托在68家信托公司中排名为6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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